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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新闻动态

转无忧为您讲解建筑资质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2019-03-07 标签:公司转让合同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实务总是会变化发展的,企业也是如此。公司是社会上最常见的市场主体,需要投资者花费大量的经理来应对的,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顺利经营下去,但是经营不当的话就会面临注销或者转让的结局。那么转无忧为您讲解一下建筑资质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之时,一般转让方也不会告诉受让方他们公司的财务问题,所以原建筑公司会存在债务债权问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在之前做好调查。不然到时候你就来还债了。

 原建筑公司是否有做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如果合格的话才是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如果没有参加年检的话会有记录,对公司会有一定影响。查清原公司或员工有没有遗留下来法律纠纷等法律相关的情况。然后签订合同之前最好调查一下该公司在业内的实力、诚信以及口碑等等,调查一下是否出现过事故,了解在建项目的情况等。

 以上就是转无忧给大家讲解的再签订建筑资质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大家签订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做好相关调查的准备。如果还有其他建筑资质转让疑问欢迎前来咨询!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客户收购公司的时候开始选择通过公司转让平台来进行收购

2019-02-13 标签:公司转让合同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客户收购公司的时候开始选择通过公司转让平台来进行收购?其实道理很简单,无外乎以下几点:

1. 平台有较多的可转让公司资源,可以找到更符合自己需求的公司;

2. 更多的资源,同时也意味着更多的不同报价,客户还可以选择价格上更适合自己的公司;

3. 平台有着规范的操作流程,签署正式的合同,能保障收购方的权益;

4. 类似转无忧这样的平台,还能起到支付宝的作用,在收购款上为收购方和转让方的权益给予保障;

5. 能做转让平台的,通常都是还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比起一些几个人的企业或者一个陌生的卖家来说,更能让收购方放心收购。

所以,越来越多的收购方选择通过转无忧的公司转让平台来进行收购也就理所当然了。

为什么公司转让需要找转无忧这样的专业公司转让平台

2018-12-06 标签:公司转让合同

公司转让和收购不是普通的商品买卖,无法直接看公司名字和基本情况就能确定公司是否可行,是不是符合自身需求。更多情况下,我们收购一家公司,除了因为当前有需要以外,更因为公司的特性,促使我们可能要有更长远的规划。

在这个前提下,也就更需要我们在收购公司的时候,能更慎重地考量一些因素,比如公司的基本层面,账务情况,债务情况等,这个时候,如果更专业地办理公司转让手续也就变的更为重要。

转无忧自2014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公司转让和建筑资质转让,4年多的时间内,没有一家客户因为转让过程的纠纷而发起诉讼。这个事实的背后,也是因为转无忧有着完善的公司转让流程,能确保一些问题在转让前就能暴露或解决掉。

首先,转无忧有着全面的涉及到所有风险问题约束的合同,能让转让方在有问题的时候也能意识到这些问题不是能通过转让就能转嫁到收购方的。其次,转无忧有着专业的会计人员,能对转让方的账务进行全面的审查,发现其中问题所在。再者,转无忧的专业经验也能使转无忧能通过不同的方面来了解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比如法律诉讼、经营异常、黑名单等。

转让公司就找转无忧,因为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业内没有比转无忧更专业的公司转让平台了。

公司转让的证照与资金交付流程

2018-11-09 标签:公司转让合同

对于公司转让来说,转让双方最关注的的莫过于钱怎么付,证照怎么办理,什么时候交接的问题了。从公司转让的法律效应以及办理进度来看,转无忧认为合理的交付方式和流程理应如下:

1. 双方确认意向,收购方支付一定的订金,来表达意向,通常是10%;

2. 签订正式的转让合同,买卖双方就细节达成一致,合同签署即具备法律效应,买方支付卖方50%左右的款项,并启动办理事宜;

3. 到主管单位签字,递交营业执照变更资料,买方支付相应款项,此时,转无忧建议,买卖双方只留存少量合适的尾款,用来最终交接时支付;

4. 交付所有证照资料,双方核查,没有问题,支付尾款,完成公司转让的全部环节。

当然,以上公司转让的证照及资金交付流程只适用于买卖双方直接对接,不适用于现在越来越多的平台操作模式,如果是通过公司转让平台来进行操作,因为转让平台的介入,可靠性增加很多。流程自然也不同,具体流程,转无忧下次再与你分析。

公司转让的相关合同应如何起草

2018-10-26 标签:公司转让合同

经常有客户在看到转无忧的合同后,感觉转无忧的公司转让收购合同和居间合同很是规范,为此转无忧也提供合同给一些只是进行股权转让的客户使用,因为公司转让也是股权转让,两者的合同方主题都是一致的。

那么公司转让的主体方应该是谁呢?在这个问题上,很多客户会经常理解错,尤其是原股东方,经常拿起公司的公章往上一盖,以为就ok了,其实这样的合同根本没有任何效应。因为这个时候的公司,准确的说是标的公司,其是买卖双方转让的主体,对其股权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真正应该签字的是公司的原股东方,或原股东方代表。当然原股东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

反过来说,收购方,也应该是接下来标的公司的新股东,或新股东的代表来签字,当然新股东方也可以是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明确双方主体之后,转让方和收购方最应该明确的就是股东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尤其是转让方的责任,合同中要明确写上债务等相关风险的责任归属问题。

明确合同主体和权利及责任后,剩下的也就是一些常规的细节,只要描述到位,基本就可以了。

如果仍不清楚如何拟定公司转让合同,或者希望能有第三方见证的话,那就直接找转无忧吧。转无忧有标准的公司转让居间合同,能有效帮助企业减少公司转让过程中的风险。

转无忧成立4周年-时间见证九游会国际的服务

2018-09-01 标签:公司转让合同

2014年8月,在完成一个老客户的公司收购需求后,转无忧成立了,定位很明确:为有收购需求的客户找到合适的转让方,让收购和转让从此变的简单. 顺应市场,应需而生,四年弹指已过.在这四年里,转无忧成功为5000余家公司提供了公司转让与收购的服务,这里面既有科技公司、商贸公司、也有建筑公司、教育公司等各种类型的企业。既有没有任何资质,只有成立年限的普通公司,也有基本面优异的资质公司。 在这四年里,最能见证转无忧平台成功性的,当属无任何转让的单子在后续因纠纷而诉诸法律的事情发生。

1. 提供标准转让合同,约定转让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2. 对转让方的账务进行审查,确保直观的账务上不存在债务风险; 

3. 对公司的银行账户甚至法人和股东进行征信查询,降低债务风险; 

从另一方面也证明了以上转无忧的三大特色服务对公司转让过程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从普通公司的转让,到有资质公司的转让,转无忧迈出了很大的一步,而这一步的迈出,也正是此前不断积累的一个明显进步。高新技术企业的转让,建筑资质的转让,甚至有资产公司的转让,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复杂,随着而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进而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从只做武汉市的公司转让,到整个湖北省的业务开展,再到国内各省市,转无忧一步步地走来,这里面离不开每一个转无忧人的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个客户的支持,尤其是那些不但支持这转无忧的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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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

2017-09-21 标签:公司转让合同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试点范围:按照地方自愿原则,确定以建设工程企业较多、市场监管水平较高、电子化资质审批成效明显的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作为试点地区,对工商注册地为试点地区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看来,北京、上海、浙江省再一次走到了全国的前列!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总体负责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告知承诺资质审批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电子签名。

(二)受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

(三)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提出审批意见。

(四)公示。审批意见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试点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等渠道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公告。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颁发资质证书。

(六)核查。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三、监督管理

(一)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二)在实地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被审批人,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

(三)试点地区应健全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数据库,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完整、准确,以便于企业业绩指标核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试点地区于2017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省(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及操作规程。

(二)试点地区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系统相应模块开发,完成《告知承诺书》《实地核查表》、办事指南等告知承诺审批配套材料,并选择申请单位进行测试。

(三)2018年1月起正式推行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告知承诺方案的实施,在转无忧看来,将是建筑资质领域改革的一个实质性的进步,对于真正有实力的企业来说,拿到资质的时间将实质性缩短,但后续的监管也变得更为重要。期待建筑资质领域的其它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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